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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的意见》
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焦新)近期,《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的意见》印发。《意见》指出,语言文字对于促进不同国家间相互理解、不同文明间交流互鉴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扩大开放,推动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服务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意见》聚焦“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的格局不断优化、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国际传播力持续提升、世界语言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参与全球语言治理的能力明显增强、双边多边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拓展、语言文字事业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的目标,从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国际传播、参与全球语言治理、增强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国际影响力、把握世界语言发展趋势、强化机制和平台建设、提升语言服务能力等方面对该项工作进行重点部署。
《意见》强调,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加强智力支撑和人才培养,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广泛调动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地方等各方力量支持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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